html模版2017山西太原市教育局中小學幼兒園認定教師資格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山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幼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晉教師〔2017〕5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范圍

未達到國傢法定退休年齡,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太原市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暫不受理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傢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至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

二、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職百樂刻字筆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

同一申請人一年內隻能申請一種類型、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教師資格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我省相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認定教師資格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一)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普通話水平標準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刻字鋼珠筆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執行,體檢結論為合格。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見《太原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工作安排》(附件4)。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按照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規定參加體檢。

(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要求

1.2014年及以後入學的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需參加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2014年以前入學的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往屆畢業生,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成績單、教育教學實踐(實習)表和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學校(往屆生可選擇在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應往屆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還需提供思想品德鑒定以及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學校(往屆生可選擇在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並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以及其他申請材料,選擇在戶籍所在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五)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的確定

凡畢業證書中所學專業標識為 教育 的師范教育類人員可認定為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凡畢業證書中所學專業未標識為 教育 的其他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錄取時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簽章註明學生為師范教育類專業的 錄檢表 。

五、認定教師資格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17年太原市申請中小幼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4日至5月12日。請申請人在報名時間內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具體操作要求見《太原市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附件2)。

太原市及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現場確認時間飛龍刻字筆及地點

1.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應往屆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8:00。

現場確認地點:太原市財政金融學校西校區(羊市街19號)

2.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並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8:00。

現場確認地點:太原市財政金融學校西校區(羊市街19號)

3.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按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參加現場確認。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須於5月底前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責任編輯: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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